枯黄的叶子不时从枝丫上飘落,光秃的枝干张牙舞爪,似是在警告宇文杰等人的不请自来。
他们从山脚仰望群山,山峦起伏,高耸入云。
“我们……”宇文杰指着山顶,一脸吃屎的表情,“不会要去那里吧?!”
脚下的石阶向上延绵,看不到尽头,山顶有一座道观,周围是成片的松柏。
这里是著名景点之一。
以难爬著名。
几人足足爬了二十多分钟才看到道馆。
“我滴个亲娘啊。”马璠之喘着粗气,“谁大秋天的往这儿跑,有病吧!”
宇文杰也是累的上气不接下气:“还要……还要往里走?”
江程掐着腰:“不用不用,在道观后边的林子里呢。”
绕过道观,一条黄色警戒线,和一众戴着口罩的民警映入眼帘。马璠之大步往前走:“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这么渴望见到死人。他们戴口罩干什么?这么冷的天儿,味儿也大不到……卧艹!”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熏了回来。
说实话,这也是宇文杰第一次见到尸臭味儿这么大的尸体。可不能不说,刘云彬不愧是资深法医,他就像闻不到一样走过去,戴上手套,面不改色地开始前后左右地“爱抚”尸体。
“初步断定,死者于七天前被害,致命伤同样是镰刀所致,内脏被掏出,失血过多。”说完这一大堆就看刘云彬帅气地摘下手套,“马璠之,抬尸!”
马璠之立马把头转向宇文杰,笑眯眯的:“嘿嘿,我们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话还没说完,就被刘云彬堵了回去:“你可别老想着欺负小杰,他现在不在职,不算新人!”
“靠!”没办法,马璠之撅着嘴一步三回头地去抬尸。马璠之只看了一眼,就撇过头,再也不敢看。
尸体上布满了尸斑,白乎乎肉嘟嘟的蛆从向外渗着尸油的毛孔里和泛着黑紫色的伤口里冒出头,在冰冷僵硬的皮肤上蠕动,再被马璠之杀猪般的嚎叫声吓回去。
宇文杰看着马璠之惨白的脸,小声问:“他……没事吧?”
刘云彬倒是司空见惯:“不用理他,每回都这样,习惯就好了。”
“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谁叫他是新人呢。”
“新人?他不是入队好长时间了么?”
刘云彬狡黠一笑:“最后入队的都叫新人。”
“……”宇文杰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他突然瞥见刘云彬胸前的口袋里露出照片的一角,问,“昨晚男尸的致命伤也是镰刀造成?。”
“不是。”刘云彬刘云彬拿出照片,“你看他身上的伤口,没有任何生活反应,而且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我在尸体伤口上提取出了麻绳的纤维素。也就是说,他先是机械性窒息而亡,之后凶手才用镰刀将其内脏挖出。还有,死者是植物人,在他的胃里检测出了安眠药的成分。”
宇文杰摸着鼻尖:“都已经死了,却还是要把内脏挖出来,说明凶手的目的不只是要对方死亡。如果是贩卖器官的话,手法会不会太粗糙了点?如果是仇杀,不是应该泄愤么?可死者身体上没有任何多余的伤口,而情杀的话,一般人会把对方的内脏掏出来么?太奇怪了。"
宇文杰突然顿了一下,嘟囔:“……迷信?这种地方……不应该啊……嗯……我……还是太敏感了吧。”
“怎么了?”刘云彬见他自言自语,问。
“没什么。”宇文杰把照片还回去,“我就是在想,会不会是五行?”
“……”刘云彬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你是说内脏?!”
宇文杰点点头:“死者是植物人,但却还要用安眠药,这很矛盾啊!凶手下药用意应该是不想让死者太痛苦,说明这两人交情不浅,但有感情为什么还要杀了他?难道是被逼的?”
刘云彬:“这就不清楚了,我就是个法医,只能看到尸体,这种问题你应该去问晏队。”
宇文杰还没说话,被马璠之从身后拍了一下,吓得一激灵。
“聊什么呢?”马璠之问。
“聊案子呢!”刘云彬转身对宇文杰说,“我送你回去吧,让你白跑一趟了。”
宇文杰笑起来:“挺好的,我可不想对着这堆蛆。”
马璠之刚要炸毛,手机响了。他看眼来电显示,对刘云彬说:“你们先回去吧。”
刘云彬问也没问,给车点了火:“那你快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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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马璠之嬉皮笑脸地接通电话。
“你去京海的事谁知道?”
“都知道啊。”马璠之看着车走远,“走外勤嘛,都知道,我还是和同事一起去的呢。”
“行,那你多加小心。”
“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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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宇文杰突然感慨:“你们关系真好。”
“谁?”刘云彬被这没头没尾的话弄得一愣。
“马哥啊。”宇文杰笑着。
“他?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和他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