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葬天神帝 > 第271章 告别北荒,归东洲!

葬天神帝 第271章 告别北荒,归东洲!

作者:我爱弹棉花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2-08 03:07:30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两大半圣亲自出马,周边各地的黑市堂口纷纷臣服。

自此,黑市彻底易主,在整个北荒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竟然连尸阴宗的圣人都敢杀,这群人什么来头?”

“据说是一个叫苏尘的人干的,好像就是前不久在天选大会中声名鹊起的那个苏尘,他不仅杀了天魔子,还镇压了开明妖王,这可是一个狠人!”

“是他?六大圣地没要他,魔道和妖族要置他于死地,他跑到我们北荒避难,不低调做人,居然还敢闹出这么大动静?”

“听说他们背后有准帝撑腰,当初有人在附近感应到了帝威,虽然很微弱,但货真价实。”

“准帝?开什么玩笑,那等超然的存在,又岂会看上小小的黑市?”

“这个苏尘……看来要好好查查他的底细了。”

消息很快传开,各地强者都在议论。

就连蛮荒城、血云楼、太古盟……等众多北荒大势力,也都感到了一丝威胁。

毕竟圣人陨落,黑市易主,可不是小事。

而九源古城,最近倒是变得无比平静,就连以前经常闹事的人,也都夹起了尾巴,生怕触怒了黑市的新主人。

逆天伐圣的场面,确实给他们的心中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外界风起云涌,不过黑市总部内的苏尘,却是稳如泰山。

这些年,黑市积累的财富,确实惊世骇俗,其中有不少都是寻常世面难以得见的珍奇之物,把黄皮贱龙都快乐疯了,整日泡在宝库中,吃了就睡,睡醒继续吃,不亦乐乎。

苏尘也毫不客气地挑走了自己有用的,继而按部就班地修行。

直到一个月后,局势稳定下来,苏尘觉得也该走了。

“从今以后,这黑市就交给你了。”

“其他生意照旧,人口买卖就不要做了,多招揽一些炼丹师阵法师,如此才能保证黑市长盛不衰。”

临走前,苏尘找来了拜月仙子,交代了一些事情。

拜月仙子作为太古王族,并不适合与他一起回东洲,留在这里做个黑市之主最合适。

而为了充实黑市的实力,苏尘将阴炎和阴雷半圣也留了下来,还建议拜月仙子将远古战场内走出的太古王族高手,都招揽过来。

走出远古战场的太古王族不多,只有千人,但每一个都是各族中顶尖高手,血脉天赋强大。

而且他们也只能流落北荒,初来乍到,正是需要找个靠山的时候。

“招揽他们倒是简单,只是炼丹师和阵法师的话,恐怕不那么容易。”

拜月仙子有些皱眉道。

炼丹师阵法师等特殊人才,无论在哪都是极为超然和稀缺的,在这北荒乱域就更别提了。

“呵呵,有这些东西,还怕他们不乖乖上门?”

苏尘丢出一摞丹方和阵图,微笑着说道。

这些有很多都是混元丹神和封天尊者自创,早已失传的秘方,对于那些逃亡北荒,失去依托的炼丹师和阵法师而言,绝对是无法拒绝的。

“公子就是公子,事事都想到前面去了。”

拜月仙子眼神一亮,极为欣喜的说道。

“好好干!如今天地异变,物产丰富,将来黑市在你手上,说不定会变得像丹盟那般遍及天下。”

苏尘鼓励道。

“我定不负公子所望!”

拜月仙子认真的说道,但也有些担心尸阴宗的报复,以及其他北荒势力的觊觎。

“帝兵灭圣之后,确实能震慑他们一段时间,但绝不会长久,你们还是要努力修行,早日成圣,把力量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硬道理。”

“不过也不用太过担心,有无极圣地在背后撑腰,尸阴宗应该不会大张旗鼓地报复。”

苏尘思索了片刻,说道。

“公子还是要加入无极圣地?”

拜月仙子有些意外,苏尘明明已经完全恢复,又掌握了黑市的庞大资源,未来拥有无限可能。

所以在她看来,完全没必要加入已经没落的无极圣地。

“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承了无极圣主的情。”

“而且,武道圣地最重要的不是资源丰富与否,而是能接触到更广阔的天地,尤其是圣墟,我也很想进去瞧瞧!”

苏尘已经打定了主意。

尽管黄皮贱龙扬言,自己成圣之后,也能带苏尘混进去。

但苏尘还是喜欢用自己的力量,拿到自己所需的东西。

拜月仙子知道苏尘的性格,也很敬佩苏尘迎难而上的风格,便没有再多说。

反正有黑市在手,苏尘以后需要修炼资源的话,她可以帮忙。

“你是跟我回东洲,还是……”

最后,苏尘询问了一下黄皮贱龙。

“那破落的无极圣地,要啥没啥,龙大爷我才懒得去呢,哪儿有留在这里舒服,要啥有啥,没有还可以去抢,嘿嘿。”

黄皮贱龙拍了拍滚圆的肚皮,颇为惬意地说道。

苏尘一想也是。

黄皮贱龙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