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仙侠 > 神话从童子功开始 > 第一百三十三章 忧虑 (求订阅)

孟府,西苑,温着酒的桌边。

孟昭,吕忠,吕乐,韩普四人围桌而坐,酒桌上还摆了八盘下酒菜,。

什么红烧鲤鱼,酱爆猪蹄,腰果虾球,糖醋排骨等等,色香味俱全。

这一桌子酒菜,都是韩露亲自下厨做的,完全迎合孟昭的口味,也吃的在场几人赞不绝口,眉飞色舞。

韩普对自家妹子的手艺也是刮目相看,在家时候,可没见妹子有这种厨艺,看来是来孟昭身边后,特意学习过的,心中不免有几分吃味。

不过,他也知道事情轻重,更不会不分尊卑的在孟昭面前抱怨。

此时,一个身穿麻衣,状若街边菜贩的男人匆匆走进屋内,见到四人,先是恭敬的行了个礼,然后在孟昭示意下,说出自己今天跟踪孟青淮的见闻。

关注点,是那个长相凶狠,脖颈后隐约纹着血色蝙蝠的男人,毕竟对方穿着打扮太过吸人眼球,不让人关注都不行。

至于财神,隐藏太深,不但戴着人皮面具,而且故意扮做茶铺伙计,根本不引人关注,这监视之人也将他忽略。

“你是说,看到那从茶铺出来之人,颈后有血蝙蝠刺青?这话可不能开玩笑。

既然是远远监视,不敢靠前,你怎么能确定,自己就一定看得准确?”

问话的是吕忠,他是老江湖,一听这个体态特征,心里就有了猜测,惊恐之余,质问此人是否言过其实,有意上报假消息。

毕竟他说的很详细,对方穿着笼罩全身的黑袍,将浑身盖得一丝不漏,比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还要来的保守。

他总不会长了一双透视眼睛,透过衣服看穿对方吧?

更何况,他对面前之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应该是最近孟昭和吕乐新招揽的人手,是否是忠心办事,要打一个问号。

吕乐却是将脑袋凑到吕忠的耳边,给他小声解释道,

“义父,此人乃是孩儿新收下的一个能人异士,精擅潜行,练过一门目击之法的武学,眼力极强,不可与一般人相提并论,孩儿相信他说的必然是真的。”

屋内作菜农打扮的人也是尽心尽力解释道,

“大管家有所不知,那人在出门之前还未曾戴帽兜,而是出门后转身刹那,才戴上,小人当时正隔着一块竖牌后观察,恰好见到对方颈后位置。

一般人或许看不清,但小人自问这双招子还算厉害,绝不会认错。”

“那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你既然也是在江湖上混的,不可能不清楚那个血色蝙蝠刺青代表什么。”

吕忠一张枯瘦的脸庞拧成一团,整个人的担忧完全掩饰不住,显得有些焦躁。

“小人自是清楚,所以才不顾孟青淮之后行踪,匆匆回来禀报,毕竟那人的通缉令,现在还在天刑堂上挂着。”

说起天刑堂的通缉令,这人心中也是一阵后怕,得亏他隐藏的深,没被发现,不然现在或许已经成了一具干尸,死都不得安宁。

场中真正有些懵懂,不知血色蝙蝠纹身含义的,也只有孟昭还有韩普了、

“忠伯,你们说的神神秘秘的,那人究竟是何身份,让你这么如临大敌的。”

孟昭印象中,吕忠绝对是一个处事沉稳不惊,有大将风范之人,怎么听到区区一个体貌特征,便露出这般惶惶不安之色,这也太诡异了些。

吕乐此时几乎和吕忠是一个表情,心中不但焦急,恐慌,脸色也是难看的很,几乎铁青一片,将魔蝠以及他过去干的那些穷凶极恶,罄竹难书的事说了一遍。

孟昭和韩普这才了解到,地狱道究竟找了什么样人来对付他。

可以说,对方要杀孟昭,要实力有实力,要底气有底气,而且根本不会顾忌什么孟家不孟家的,绝对是个无比难缠之人,有丝毫大意,孟昭必死无疑。

而且,吕忠根本没有任何自信在魔蝠的手下保护孟昭,毕竟两人实力上有着明显的差距,更别说吕忠年老,气血枯败,遇到魔蝠这等强手,更不是其对手了。

此时他心中有庆幸,还好前一段时间孟昭始终小心在府中待着,没有出门,不然必然已遭不测。

孟昭俊脸上也露出一抹凝重之色,眸光森幽,挥挥手,让报信之人先退下继续监视孟青淮,这才开口道,

“你们觉得,石杰和魔蝠相比,武功谁高谁低,能否护我周全?”

吕忠低头想了一下,方才道,

“魔蝠修为,纵非周天循环,先天九窍也该是有的,已经是先天第一境的极限,战斗力也是非同小可,其所学魔功天蝠化血真经,也是诡异邪门,让人防不胜防。

相较之下,石杰修为不如魔蝠,所学武功未知,就算再厉害,能对付魔蝠的可能性也不足七成,少爷还是不要抱有极大的期望为好。”

吕乐也适时说道,

“不错,义父所言极是,而且少爷别忘了,石杰是从谁的口中得知有人要刺杀你的消息?石杰和地狱道又有什么关联?

一切未曾明了之前,少爷不可涉险!”

孟昭面色不太好看,之前以为有吕忠保护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